烟台正海合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31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正海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4月8日发布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正海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5月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2019年5月18日,正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8,1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85%,其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33,880,307.68元,未分配利润为46,320,993.80元,资本公积为274,506,536.79元。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100,000,00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3元(含税),共计派发3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自然人股东应缴税费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一经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即按照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向各位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各位股东应前来公司领取。若股东未来公司领取的,该部分股东的现金股利暂由公司代为保管,保管期间无利息。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4月8日发布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5月31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高新区祥福街57号公司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 |
《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10 |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议案》 |
11 |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上述议案1至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1为控股股东正海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增加的议案。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烟台正海合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